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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新规要渐磨---国有剧团改革谈
时间: 2006-06-14          点击量: 5030
(作者:乔嘉瑞)新中国成立已逾55周年,遍布于全国各地的国有剧团,尤其是省级以上国有剧团,绝大部分均超过了50年的团龄。站在今天望昨天,50多年来,这些剧团为社会主义建设,为先进文化发展,为人民服务和为改革开放服务,做出了积极的不可磨灭的贡献。其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繁荣演出市场。上世纪80年代以前,对于中国大众来说,观看戏剧演出,是最主要的文化消费和娱乐方式,人们对历史的感知和对中华艺术的接受,很大程度是通过看戏剧(尤其是戏曲)演出实现的。进入新时期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戏剧艺术受到了各种娱乐节目的挑战,其中电视娱乐节目的挑战最为严峻,戏剧演出观众锐减已是不争的实事。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拥有众多名家的宁夏京剧团,上世纪50年代末,曾创造过一年演出逾千场的纪录,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该团只能逢年过节演出了,昔日辉煌今不见, “千场团”变成了“节日团”,可见现代娱乐方式对传统艺术的冲击。 50年以来,我国国有剧团在“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指引下,创作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不少作品达到相当的水平,和世界顶尖级作品相比也毫无愧色。如话剧《茶馆》、《狗儿爷涅架》、《地质师》,京剧《杨门女将》、《赵氏孤儿》、《曹操与杨修》、《骆驼祥子》,歌剧《洪湖赤卫队》、《江姐》,昆曲《十五贯》、《南唐遗事》,川剧《金子》、《巴山秀才》、《死水微澜》等等。2002年始,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了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从这两年评出的30台精品剧目来看,均为国有剧团创作演出,因为只有国有剧团才能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物力和演职员的精力,实践艺术创造,攀登艺术高峰。戏剧艺术集文学、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等艺术门类于一体,是艺术的最高表现形式,代表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艺水平,五十多年来,优秀戏剧作品的不断涌现,既传承和弘扬着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又极大地丰富着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当然,我们也应看到,确有一些打着创作精品的幌子,终因生活底蕴不足和艺术底蕴不足而生产出的“贡品”和“样品”,“称雄”于我们的舞台上,但那决不是深受人民喜爱的优秀作品。对待这些令人民群众厌恶的“贡品”和“样品”,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论什么原因,曾经扶持过“样品”和“贡品”的有关政府部门,不要再为其埋单,让它到文化市场中去和那些没被评为精品但受观众欢迎的作品公平竞争,看它还能称雄与否!中华文明五千年延绵不绝,并不断发扬光大,离不开科学的传承。三、传承中华文明。传承分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物质的传承,另一个层面是非物质的传承。非物质的传承内容博大,戏剧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2001年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我国昆曲艺术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便是对非物质文明传承的充分肯定和褒扬。在我国,以昆曲为代表的非物质的戏剧艺术传承,主要是依托剧团来完成和实现的。离开剧团,昆曲的传承便是一句空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唐明皇组织梨园和教坊,慈禧太后组织内室供奉,客观上都为传承华夏文明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五十多年来,国有剧团在传承华夏文明的运营方面,比历史上任何时候和任何组织都要做得好,从管理上看,它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从内容上看,所演剧目是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三并举”剧目、以及世界名著,同时有配合中心的宣传节目。不可否认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也出现过宣传错误路线的作品,但那不是50年戏剧发展的主流。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看到,被誉为世界戏剧三大遗产的古希腊悲剧,印度梵剧和中国戏曲,前两种的演出均已在世界上失传,成为广陵绝唱,只有中国戏曲现在依然活跃在神州舞台,并推陈出新、繁荣发展、不断走向世界,这是世界戏剧发展史和中华文明发展史上令人惊叹的特殊景象。这景象的形成与新中国对戏剧艺术采取的正确政策,以及大量存在的国有剧团所做的戏剧艺术的普及提高发展工作密不可分! 上世纪90年代末,为弘扬民族精神、发展民族文化,推广戏曲艺术,中央电视台开设了以戏曲为主的十一频道,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据有关媒体报道,十一频道的收视率在不断提高,观众由中老年逐步向青少年扩展,这充分表明十一频道的节目日益满足着人民大众的文化需求,而为十一频道提供剧节目的,绝大部分是遍布于全国各地的国有剧团。四、服务中心工作。国家经营的剧团,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50年来从未间断,从上到下,一以贯之。中心工作虽然因时而易,但剧团的服务是不动摇的。或国际声援,或国内救灾,或宣传大政方针,或鼓吹政策法规,或讴歌重大节庆,或颂扬时代英雄,或招商搭台演戏,或拥军慰问演出等等。哪里有中心任务,哪里就有为之服务的国有剧团。国有剧团的这些功能,同样是事业单位的各级文化馆是无法替代的,相反,文化馆普及和提高群众文化的服务性功能,国有剧团是能够替代的。 2004年7月27日,《中国文化报》载有署名应电一的一篇文章“县剧团能不能恢复”,文章说: “一个县该不该有个文工团7已经撤消的剧团能不能恢复7最近,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文化体育局局长刘汉民接受采访时说 ‘在不久前召开的~次会议上,吴忠市所属各市县的文化局局长一致认为,每个县都应该有自己的文工团,哪怕有支文艺轻骑兵也好!这是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也是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现在,有些县为工作需要经常组织一些文艺演出,群众参加演出的积极性也很高。但是,由于这些演出都是临时组织的,团队也是临时拉起来的,所演节目大多内容陈旧,质量不高,很难令观众满意”。 “一些文化工作者认为,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首先应该在文化最贫乏、最渴望文化的农村体现出来。现在恢复县剧团正逢其时”。这篇文章既强调了剧团建设与先进文化的关系,同时指出了剧团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五、促进文化交流。中外文化交流有多种方式,其中,由国家委派剧团出国演出是主要的方式之一,50年来,能够代表国家水平,作为文化使者出国的剧团,绝大部分是国有剧团。他们为传播中华文明,架设中外友谊桥梁,吸收外来文化因子,促进本国艺术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里不再赘述。 或许有人会问:以上5方面国有剧团的贡献,并非仅国有剧团能够做出,也并非是国有剧团的专利,民营剧团同样能够做到。这话确有道理,但国有剧团的贡献是经过五十多年的实践所证明了的,民营剧团要做出上述贡献,也还需经实践的检验和证明。存在就是合理的,我们不应忽视国有团长期存在的合理因素。当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我国社会进入了转型期,国有剧团的体制受到了挑战,体制的弊病日益显露,国有剧团面临着改革也必须改革! 改革的目的。国有剧团改革的目的,一言以蔽之,就是解放艺术生产力,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人民服务。回顾我国国有剧团体制改革的历程,她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而起步并前进的。新时期以来的二十多年,从中央到各地的国有剧团,大都经历了承包制、整合资源合并制、专业技术人员提前退休制、剥离制等等改革实践,在不断完善经验的基础上,到本世纪初,以布局结构调整和实行演出补贴制、考评聘任制,建立国家与院团新型关系为内容的国有剧团体制改革,取得了进展。然而,剧团体制改革落后于其他事业单位体制的改革,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为什么国有剧团的体制改革步履维艰,难以突破瓶颈,难以实现事业转企业和国营变民营呢7这并不是广大戏剧工作者害怕改革,不思进取、少有改革的创造力,平心而论,创作一部优秀的人民大众喜闻乐见且有卖点的戏剧作品,比起解散一个剧团不知要困难多少倍!解散一个剧团只要政策配套,安排好人员分流,下一道行政命令就可以了,而创作一部优秀作品,仅靠重金悬赏和行政指令是很难奏效的,其间,需要多少独特的艺术创造力啊!“吟成五个字,用破一身心”。一句诗尚且如此,何况一出戏。那么,创作出过若干优秀戏剧作品的极富创新思维的戏剧工作者,为何在剧团体制改革面前显得美人迟暮、少有作为呢7这是由戏剧艺术本身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形式所决定的。戏剧作品本身具有认识、教育和审美等功能,又具有娱乐和消遣等功能;既具有“号角”和“旗帜”的属性,又具有商品的属性。党和政府对其价值的考量标准是,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并强调社会效益第一。还必须指出的是,一部分戏剧作品(如昆曲传统折子戏)和一些剧团(如天下第一团),本身的存在还具有文物的价值。简单地把国有剧团转制为民营剧团,或是简单地把国有剧团的事业身份转换为企业身份,以及简单地用国有企业的改革模式来改革国有剧团,这样做,确实是和优胜劣汰死活由之的市场规律接轨了,但势必会削弱建设先进文化的基础力量,会逐步缩小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阵地。也正因为如此,党和政府从来没有对国有剧团的改革简单行事,而总是采取积极稳妥的政策、循序渐进。 如何实施文化建设,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和政府采取的是两种基本形式,即发展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形式。戏剧艺术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决定了组织戏剧作品创作生产的层剧团,既具有文化事业的公益性特征,又具有文化产业的效益性特征,而正是这两种特征使得国有剧团的体制改革呈现出许多特殊且复杂的因素。也正是这两种特征使得文化主管部门在制定戏剧建设的政策时,常会有失偏颇,令执行者不知所措。例如,一方面制定出台5年内打造50部国家的舞台艺术精品的政策,令全国戏剧工作者精神亢奋,斗志倍增、决心为之努力拼搏;一方面又制定出台5年内国有剧团逐步断奶断粮,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单位的政策,令戏剧工作者顾生后顾之忧,纷纷要求在转制前办理退休手续。这真是红灯绿灯一齐亮,是进是退两彷徨。当然,有人会理直气壮的发问:创作精品和体制改革虽然是两个概念,两项内容,但并不矛盾,体制变了,照样能够创作出精品力作。是的,从近3年入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90台初选剧目来看,确有民营剧团创作的剧节目,但可以断言,这样的民营剧团在创作演出过程中,必然得到过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在一定条件下,政府还帮助其运作。最重的一点是,其经验能否向国有剧团推广,还未被实践证明。 究其根本,在社会主义国度,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价值取向、历史使命、社会任务是有所侧重和不同的,但是,是可以统一的,因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不唯是文化事业的职责,文化产业也同样负有启迪和审美的责任。这种统一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统一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旗帜下。国有剧团的改革,也就是要实现这种统一。实现这种统一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科学区分我国国有剧团的事业和产业性质,改革发展到今天,这是必须明确回答的问题,否则会模糊改革的目标和丧失改革的良机。具有事业和产业双重特征的国有剧团究竟是属于事业还是属于企业昵7这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个实践问题,要害在于戏剧艺术这种文化形态能否形成产业,能形成产业,当然就应是文化产业单位,不能形成则应该或只能划为事业单位。产业的特征是,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作,以赚取最大利润为目的。这些特征,戏剧艺术基本上是不具备的。首先,戏剧表演艺术是原创性的舞台演出,不可能一本万利,不可能进行规模化生产:其次,在戏剧艺术的生产进程中,存在着商品性与意识形态性和艺术性的矛盾,对于这种矛盾,市场的调节是失灵的:再者,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标准,从来就是党和政府对先进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鉴于上述原因、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一代又一代‘‘四有’’公民这一战略目标出发,同时也是为着弘扬和传承中华文明、以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涨的对戏剧艺术的需求,笔者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国有剧团的事业身份不宜也不应改变,这不仅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队伍的基本建设,而且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标志之一。这样做,是不是有悖于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大主题7不是的,这是从实际出发的选择。实际是什么7实际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还欠发达的前提下,主要要依靠国家的力量办好戏剧事业,当然也要鼓励企业集体和个人创办和兴办戏剧事业,但要实现大部分剧团转企改制,企业集体个人全面开花纷纷兴办戏剧事业的美好一幕,还为时尚早。进一步说,企业集体个人办戏剧事业、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困难的。在改革的大潮面前,笔者强调传统的国有剧团事业身份不变,将来企业集体个人创办的剧团、也应视为事业来抓,这并非是不改革,所要强调的是,明确戏剧艺术的主体成分是文化事业,解除广大从业者的后顾之忧,按准公益性文化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解放艺术生产力,沿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断繁荣创新,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紧紧抓住剧团体制改革的核,c,ra~,即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对可以进行市场运作的剧节目进行市场运作这个要害不放,脚踏实地、反复实践,总结经验、集腋成裘、实现化蛹为蝶的飞跃。 国有剧团的体制改革,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种体制创新。创新的意义P_A,改革的工程也复杂。董必武同志的诗句说得好: “一代新规要渐磨”。我们对其必须采取循序渐进、反复磨合、不断完善的方针,使之既符合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的规律,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成为名符其实的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新体制、承载起戏剧艺术的巨大力量和无穷智慧,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转自 中国戏剧家协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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