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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在哪里?——有关国办基层剧团定位的思考
时间: 2006-08-14
点击量: 5819
作者:康式昭 人民在哪里?这个看似简单明了的问题,却经不住往下深问:数量最大部分在哪里?回答是:当今仍占全国总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农村!农民!这就是说,离开了农民,忘记了农村,文艺为人民就成了一句——至少是“多半句”空话! 农民还要看戏,这仍是不争的事实! 总书记语重心长话“三农” 2006年2月14日,元宵节过后的两天,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胡锦涛同志做了重要讲话。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在部署当前六大重要工作中,第四项即是:“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培育造就新型农民”。总书记还特别强调,即使将来基本实现现代化了, “三农”问题依然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笔者郑重地列引出这许多,根本原因就在于:这是我们思考国办基层剧团地位、作用的关键依据,是思考其改革及出路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是确定对策、做出决策的战略性指导思想。 为人民的艺术,“人民”在哪里? 党为文艺工作确立的方向,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调整,早已明确载入党的各项重要决策文献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也早已深入民众特别是文艺工作者的心中,那就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前者是就文艺的性质而言,后者则特指服务对象。 那么,人民在哪里?这个看似简单明了的问题,却经不住往下深问:数量最大部分在哪里?回答是:当今仍占全国总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农村!农民!这就是说,离开了农民,忘记了农村,文艺为人民就成了一句——至少是“多半句”空话!这才有上边提倡、年年施行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才有中央文化部门、重要文艺团体逢年过节的大张旗鼓、大肆宣扬、大加炒作的轰轰烈烈的“送戏下乡”活动。“心连心”也好,“万里行”也罢,声势浩大,质量上乘。送下乡自然比全然不送为好;让老乡们见识见识什么是高层次高水平的精英艺术,自是功不可没。然而,恕我说句大不恭的话:这些占居荧屏传媒重地又仅仅是偶尔为之的活动,组织者往往是有模有样地作秀,表演者则在认认真真地钓誉!笔者早就不止一次、不止一地地听到过“搅民”的抱怨了。 那么,又是谁在最大限度地为人民中的最大部分——农民服务?谁在常年累月而不是一时一地送戏下乡?谁在艰苦至极而又默默无闻地实践着履行着党和国家的“为人民服务”的文艺方向?如实说,功在各级基层剧团,特别是国办县市级剧团!他们一年在农村巡演二百场、二百五十场,甚至三百场以上。是为普遍现象,而非个例! 总书记强调,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这当然是高屋建瓴地就全局而言的;但,农民的文化意愿,农民的文化权益,似乎也应包含在内。以看戏而论,在文化娱乐多元化多样化的今天,在电视广为普及的今天,农民还要不要看戏?且不说贫困农村文化短缺的地区,就是北京近郊,据前些天北京电视新闻报道,中国评剧院春节期间下农村到基层演出,人山人海,盛况空前,欲罢不能!而多少年了,首都燕山情文艺演出团,常年活跃在京郊广大农村,似乎并未遭遇过有戏无人看的尴尬。 言而总之,农民还要看戏,这仍是不争的事实! 送戏下乡,谁来买单? 这就提出个谁来买单的问题了。据报道,前边提到的中央文化部门和重要艺术院团,送戏下乡,老百姓不掏钱白看,由组织者主办者买单。那么,常年累月地送戏下乡,又该由谁来买单呢? 答案无非是三个:政府买单,个人买单,政府个人联手买单。全由政府买单的,如各类公益性演出,各种纪念活动演出,极贫困地区的“文化供给型”演出等,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还会有。全由个人买单的,如经济发达地区集体或富了的个人请团演出等,如今有,将来会增多。但当今主要方式仍是联合买单:农民低价请戏,政府补贴到团。其间,政府出资往往要占大头,即主要由政府买单。有人把这种现象归于计划经济的弊端,力主趁文化体制改革之机,废除之。我看,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先说点国外的实例:从未实行计划经济而搞了几百年市场经济的西方世界,普通民众看戏,往往主要由政府买单。芬兰各主要剧院,票价仅为成本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德国巴伐利亚州歌剧院,全年总支出一亿马克,演出收入等仅二千五百万马克,所差部分主要由州及慕尼黑市两级财政补贴。智利国家剧团据说也是政府补贴过半。美国情况,据国家话剧院副院长、戏剧学博士王晓鹰撰文介绍,他留美期间考察了大量的剧院团,发现,除少数高价售票的盈利性剧团外,绝大多数属于非盈利性团体。按美国政策,这类团体一是可享受各级政府拨款,二是可得到各方赞助,三是可享受免交所得税待遇,而赞助者也可获得减免税优惠。美国联邦税法第501条规定部分组织可享受免纳所得税待遇,联邦税务局的《免税组织指南》则具体明确了包括戏剧表演在内的九种组织和团体。这就是说,连老美这样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通百姓看戏,也往往要政府及赞助者不同程度地买单。类似实例尚多,不赘。 何以如此?是他们先期执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当然不!这全然是经济规律使然。西方世界第一次分配是按资,即资方得大头,劳方得小头。税收则按差别税率加以调节。政府使用纳税人的税款,力求用公平的原则,办惠民利民的公益性事业,使大众受益,称作第二次分配。文化之类的政府买单即基于此。 话题再回到国内。农民看戏,政府买单,既为人民的政府执政为民的根本性质所决定,也是实现社会第二次分配所要求。是理所当然,理应如此的!总书记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支持“三农”总方针,“多予”自然也包括农村文化建设,即:“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步解决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的问题,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而惠及农民的送戏下乡事业及其实施者——服务农村、农民的国办基层剧团,得到相应的支持,便是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这种支持不是要支持落后,保护弊端。改革是绝对必需的,文后细说。 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试金石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一份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全局的纲领性文件。《意见》要求,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这里,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文化单位千差万别的复杂情况,是积极改革又从实际出发相结合的重要决策。 说区别,就现有的国办基层剧团而言,首先要区别所处的社会环境:是东部,还是中西部?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其次要看文化市场发育的现状:是处于高度发达的地区,还是处在欠发达甚而远未形成的地方?再次看群众文化支出状况:是富起来了或小康人家温饱有余,因而有较大的文化支出要求和经济实力,还是虽有文化欣赏要求却无力支付文化费用?……凡此种种,绝不可简单从事,搞一刀切。也不能操之过急,企图一蹴而就。 笔者想举一个亲见亲历的实例:到张家口看晋剧。按说,张家口离北京不过一百多公里,实为近邻。按地理位置,非东非西,也不属老、少、边地区。去年春,笔者随该市青年晋剧团下基层看了该团的一场演出,剧场挤得满满的,过道上也站着人,演出十分热烈火爆。但剧团几十口人蹦跶了一晚上,包场费仅八百元!而该团属地市级重点剧团,创作过获文华奖的《梳妆楼》等一批好戏,有着获得过戏剧梅花奖的出色演员!问问其它场,也大体如此,多者一千二三,平均也就千元左右。奇怪吗?老百姓穷,想看戏,爱看戏,却又掏不出钱。这就是现实!相对于北京舞台动不动千儿八百甚至大几千、哪怕儿童剧也七八百元一张票的情况,差别何啻天壤!不加区别,行吗?而执政为民的张家口市政府替看戏的百姓买单(财政补贴到团),不正是做了一件大大的好事吗? 说分类,这就涉及对国有基层剧团的定性和定位了。这是个关乎其生存发展的大问题,是当前体制改革中不容回避的急迫问题。这里,要冒昧地谈些个人看法,作为研究探讨的一家言,但求指谬拨正。 按国家现行政策,文化领域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两大类(注:据笔者所知,西方国家通常没有“事、企”业之分,一般不用“事业”这个概念,而多半用“盈利”“非盈利”加以区别)。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文化体改《意见》,都着重强调了国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简称之为文化公益事业和文化产业“两轮驱动”、“两手抓”,点明了当前文化体改的关节点和侧重点,是完全必要的。但必须说明的是,文化绝非仅此两轮和两翼。中共中央国务院文化体改《意见》中,改革遵循的原则之一便是:“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而在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在“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题目下,明确提出了“发展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要贯彻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总体目标。敬请注意:这里用的是“各类”字样。在具体论述中,涉及文化事业的,除“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外,还提出了另外几种类型的文化事业:1、扶持党和国家重要新闻媒体和科学研究机构。2、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3、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4、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发展。这些,似乎可以归为“扶持保护型”。它们和公益型文化事业、经营型文化产业都有所不同。公益型不具有商品属性,一般不进入文化市场,不受价值规律调控;文化产业则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立足国内,打出国门,力求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扶持保护型中的许多项是既要进入文化市场,又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必须加以扶持保护。如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昆剧,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且位居榜首,对其保护得到国际公认。 根据十六大的原则精神,国办基层剧团至少涉及其中的三项:一是“民族特色”文化,二是“优秀民间艺术”,三是许多剧团在“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这些,都是中央明确要予以扶持的对象。基于此,我认为,国办基层剧团特别是为农民送戏上门的县市剧团,应归于受到党和政府扶持的文化事业单位,而非以盈利为目标的文化产业。 细说起来,将它们认定为理应受到扶持的事业单位,还至少有着以下八条理由:1、它们体现着实践着“文艺为人民服务”的方向,正以他们的艺术为“人民”中的绝大多数农民服务;2、它们是文化惠农的实施者;3、它们以送戏上门的行动,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4、它们是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联系的纽带;5、它们是党和政府政策、新闻、科技等等的宣传者、传播者;6、它们是农村和谐社会建构的出力者、参与者;7、它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积极创建者;8、它们是保护民族文化传统、保护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也许还可以举列一些,但这一切,不就足以说明它们理应列为文化事业单位,进而受到政府的扶持保护吗?上述八条中,它们的作用可能有大有小,有强有弱,但决不应漠视之,我坚决认为! 改革:为着趋利除弊激发活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文化体改《意见》在谈及文化体制改革目的时,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也强调:要“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则以“多予少取放活”,作了最简明的概括。 这就是说,改革为的是繁荣先进文化,创新体制机制。为此,革除积弊,激发活力,则是必需的手段和达到的途径。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当前国办基层剧团现状,我认为,改革要侧重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确认其事业性质定位,认定其扶持型身份。理由已如前述。为此,则要加大投入,扶持到位。在总书记“多予”的指示下,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力度要加大,要改造、新建一批乡镇剧场、影院、文化活动室等文化娱乐场所;相应地,对服务农村农民的剧团,也要在灯光、音响、服装、道具以及排练场地、交通工具、必要的办公用房等硬件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保障其送戏下乡的基本条件。同时,力求改善从业人员的生活待遇。改革,绝不是“砍团减负”!把为农民服务的艺术团体视为“负担”,必欲砍之而后快,并以之作为“改革业绩”,完全背离了中央有关精神,是和文化改革的主旨逆向而行,是“念歪了一本好经”!这样的口号,在理论上是完全错误的,实践上则是十分有害的。不予澄清,掀起一轮“砍团减负”风暴,才真真是堪忧的呢。纳税人的钱,政府理应用在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身上,西方世界也都如此,有什么可怀疑的?总书记说要“多予”,我看,这方面的投入,不仅不应“减”,还要切切实实地“增”,才是正路呢。至于经费的来源,建议仿效中央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补助住校生活费)的办法,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状况,采取中央和地方按不同比例共同负担或地方独立承担的办法,予以落实。说个极而言之的话,过去几十年,地方都担负过来了,如今,无论国力、地方经济实力都大大加强了,反而承受不了?要去挤指头缝里那点开销? 二是布局上作必要的调整:合并重复设置,解散不具备演出条件徒有空架子的机构;而民众需要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建立新的艺术表演团体。撤并是改革,增添也是改革。都要服务于繁荣先进文化,解放文化生产力,为民众提供更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这一大目标。 三是深化内部改革,创新运行机制。毋庸讳言,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实行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曾经帮扶过解放初濒临危亡的文化事业,也依托国家的力量建设了一批文化设施,培育了一批文艺人才,推出了一批文艺佳作精品;但统包统管的僵化体制,也的的确确带来了诸多弊端。以剧团为例,作为行政部门的附庸,事事听命上级文化行政:既缺乏艺术生产运作的自主权,创作为争奖,争奖为交差,交差后封箱;又缺乏人才取舍权,要用的进不来,不用的出不去,人才老化,青黄不接,一潭死水;也缺乏劳动报酬的支配权,职级上边人事部门定,一定就死,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也一样!借一句形象的话:政府办剧团,剧团办社会;演员躺在剧团身上,剧团躺在政府身上。服务对象民众么,早扔脑后了。长期下来,积重难返,许多剧团形成不死不活的尴尬局面。改革,当然是极为需要的! 如何改?借中央大抓文化体改的东风,痛下决心,革除弊端,创新机制,用《意见》的话说,就是建立“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具体说,1、明确艺术生产目的,坚定地走为农村农民服务的道路,送优异的精神食粮下乡。对于基层剧团来说,不必定新创争奖的目标,尽管有些县级剧团也曾创演过佳作,如吉林双阳评剧团获文华大奖的《三醉酒》、江西鄱阳赣剧团获文华新剧目奖的《詹天佑》等,但一般说,把成熟的好戏移植改编过来送给观众就行了。演好戏,多演戏,引领农村一派新风,抵制恶俗文化,就功莫大焉了。2、文化行政部门不要干预过多,让剧团有艺术生产、组织营销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其积极性。3、给予用人权。4、赋予劳酬支配权。如此等等。而这些,又必须得到社会的支持。 四是社会提供改革必需的保障。简略地说,1、财政支持到位。增加投入,但可以改进拨款方式。除硬件建设的专项拨款外,用于艺术生产和人员报酬的,可不用按人头拨付的办法,改为西方许多国家通行的按项目拨款的方式。即,剧团提出项目申请,在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的基础上,签约付款,到期检查验收,佳者赏,差者罚。合同涉及全团演职人员的切身利益,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担风险,共创佳绩。中共中央国务院文化体改《意见》也提出:“要以项目投入为手段,以激发活力为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剧团拨款方式的改变,符合这一精神。又,据我所知,国内还有的地方,为鼓励剧团多演多收,拨款方式改为:剧团创收一份,县市政府按同等额度奖励一份。专门的艺术生产项目再酌付。2、提供社会配套保障。至少要先解决三大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解除剧团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得以放开手脚,改革路上,迈开大步。3、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法规。使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以此避免某些领导者因个人爱好和主观决断形成的乱干涉,瞎指挥。让文化体制改革行进在健康的道路上。(转自《文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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