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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命名为200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时间: 2010-01-15          点击量: 2900

    1月14日,全省宣传部长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对2009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陕西省第一批道德模范予以表彰,我院被命名为200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省政协主席马中平,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魏民洲,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永茂等出席会议并颁奖,我院院长陈彦上台领奖。
    2007年我院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后,便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强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两年来,在省、市、区文明委的指导下,我们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关制度和文件,在全院深入开展了思想道德教育和和谐文化建设等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此次获奖,是我院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证明我们卓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实现我院创造全国一流院团的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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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陈彦(中)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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