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在陕西宾馆召开了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宣布了西安市“关于命名表彰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共有102个单位获此殊荣,我院光荣上榜,院党委副书记李仲谋作为先进单位的代表上台领奖。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市委副书记王成文,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军出席了会议并为获奖单位颁奖。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进程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并号召全市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在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征程中拼搏奋进,为西安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做出贡献。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院戏曲艺术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1996年我院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以来,院党委制定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测评细则》,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党政工团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并设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了创建工作领导组织,确保了该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年将目标责任制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时进行部署,同时进行检查和总结评比。提出了“争创文明单位、争做文明职工”的口号,形成了全院动员,努力学习,自觉投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此次我院被中共西安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先进单位,是全院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努力奋斗的结果,也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具有时代特征、剧院特色、求真务实、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促进我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已日益凸现出了其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一如既往地遵循省委、省政府提出的
“研究、改革、创新、实验和示范演出”的办院指导方针,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宗旨,努力繁荣创作,壮建艺术人才队伍,逐步扩大和占领文化市场,为引导人们建立积极健康的精神生活,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和谐社会氛围,为陕西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