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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明办公示“拟报请市委市政府
时间: 2008-01-07          点击量: 2062

    西安市文明办公示“拟报请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200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我院榜上有名  
  为了提高文明单位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根据《西安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西安市文明办经市级文明委领导同意,对“拟报请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200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公示,我院光荣上榜。这是全院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努力奋斗的结果,也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院戏曲艺术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1996年我院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以来,院党委制定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测评细则》,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党政工团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并设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了创建工作领导组织,确保了该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年将目标责任制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时进行部署,同时进行检查和总结评比。提出了“争创文明单位、争做文明职工”的口号,形成了全院动员,努力学习,自觉投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具有时代特征、剧院特色、求真务实、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促进我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已日益凸现出了其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一如既往地遵循省委、省政府提出的 “研究、改革、创新、实验和示范演出”的办院指导方针,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宗旨,努力繁荣创作,壮建艺术人才队伍,逐步扩大和占领文化市场,为引导人们建立积极健康的精神生活,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和谐社会氛围,为陕西文化艺术事业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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