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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术腐败的根究竟在哪里
时间: 2007-12-30          点击量: 3809
中国学术腐败的根究竟在哪里 发布时间:2007-12-28 10:47 来源: 文化传播网 作者:李辉 12月27日《南方都市报》载,复旦大学师生剽窃案还未尘埃落定,北京大学也出现同样问题。12月19日,北大BBS上出现了一封耶鲁大学生物学教授StephenStearns写给选修其课程的学生的信。信中称,从学生到老师,剽窃学术成果的行为普遍存在。从教几十年的StephenStearns称,在美国和欧洲,学生剽窃现象偶尔发生,远远没有中国那么普遍。他认为,学术剽窃成风,根在惩罚不严厉。 凡对中国的学术圈有一点了解的人,恐怕谁也不会否认StephenStearns教授所说的“剽窃学术成果现象中国最普遍”确实是事实。但StephenStearns教授认为中国学术剽窃成风的根源在于“惩罚不严厉”,却是错了——或许,在欧美国家确是如此,可在中国却未必如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学术抄袭的罪魁祸首乃是中国的学术评审体制以及行政部门对于学术的过分的干预。众所周知,在中国,小到大学生毕业,大到大学教师评教授和大学的等级评估,知识分子的利益和前程都与发报论文的数量以及论文发表所在学报的声望与等级密切相关。可论文的写作却是一项十分艰辛的劳动,每一篇有价值的论文都必须经过 “感而思,思而积,积而满,满而作”这一漫长的酝酿过程,绝非一时可成就。对于一般的大学教授,一年若能写出一两篇原创性的、有价值的论文,已经是非常了不得了,因为在前人的辉煌成就面前,要做出那怕有一点点有新意的发现,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而对于普通的大学本科生,四年的时间能学会做学问的入门功夫己经很不错了。可在我国所有的高校,大学生毕业都要求提交学位论文,而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都得在一定等级的学术期刊发表一定数量论文才能毕业,至于大学教师,每年一般也都有发表论文的任务;高校以外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若是想评中级以上的职称,在工资上提高一个比较大的档次,还得要发表论文。原创性的论文很难写,教育及学术评审体制将论文的发表与否与个体的切身利益密切挂钩,造成了社会对论文发表的需求量很大而能发表论文的期刊却又有限,在这几种因素的合力推动下,中国的学术要想不腐败,恐怕也很难呀——如马克思所言,“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 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 ,就会活泼起来;有50% ,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 ,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 ,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知识分子也是凡人,在这种学术与社会语境下,即便对学术腐败的惩罚再严厉,也会源源不断地有人为了追逐个人的“利润”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于是,学术圈便异化成了“名利场”。 很显然,中国的学术腐败是一种制度性腐败——这种体制一方面“逼良为娼”,一方面“诱良为娼”,客观上的效果是在鼓励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其结果结果是生产了一大批无异于文字垃圾的粗制滥造的论文,养肥了一大批学术刊物的编辑,造就了一种虚假的“学术繁荣”和一大批徒有虚名的“教授”与“博导”,甚至一些沽名钓誉的“学霸”与“学阀”,造成了社会财富与学术资源的极大浪费,而那些治学严谨的、有学术良知的真正的学者却被边缘化或被排斥在学术界和体制之外。 找到了中国学术腐败的病因,治病的药方也就暗含在其中了。其一、减少腐败的动机。对于目前的学术体制进行重新设计,减少对学术的行政介入,尽可能使论文的发表与否与个人的切身利益脱钩,使腐败者觉得无利可图或“油水”不大,而真正有良知的学者也可在没有现实压力的情境中追求自己的学术自由;其二、增加腐败成本。加大对于学术腐败的打击力度,使腐败行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其三、建立基于以上两种措施之上的道德自律——因为与利益和惩罚相比,道德显得脆弱不堪,只能作为治病救人的一种辅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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